温州医科大学阿尔伯塔学院2023级硕士研究生
“联培菁英计划”第二、三学年奖学金实施细则
第一条 为吸引英语能力突出、具备国际化竞争力优秀学子报考学院,鼓励更多在校生赴国(境)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交流学习,加强学业科研能力提升,接受优质中外合作办学教育,培养具有国际视野、通晓国际规则、具备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,学院设立“联培菁英计划”。
第二条 本细则的基本依据是温医大办第2239号抄告单《阿尔伯塔学院硕士项目“联培菁英计划”有关事宜》的文件精神。
第三条 评选对象
该细则适用于阿尔伯塔学院2023级进入“联培菁英计划”的硕士研究生。
第四条 评选时间
第二、三年每学年九月初。
第五条 评选规则
1. 每学年参照《温州医科大学综合素质测评办法(试行)》(温医大研文件〔2022〕25号)相关规定,向学院提交综合素质测评内容,并由学院研究生项目评奖评优工作小组通过会议讨论,综合决定最终获奖等级: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人数为总人数的25%,10 万元(人民币)/年·生;二等奖学金获得者人数为总人数的 25%,8 万元(人民币)/年·生;三等奖学金获得者人数为总人数的50%,6 万元(人民币)/年·生。
2. 第二学年的学业素质评定(F2)以第一学年的学业成绩为基础;第三学年以第二学年的学业成绩进行评定,若部分“联培菁英计划”获得者在该学年未能进入加方的联合培养阶段,则F2成绩为0。
第六条 评审程序
1. 由学生本人填写《奖学金申请表》并自行估分提交至学院教学办,提供佐证材料如课程成绩单、科研业绩的各类成果证明、荣誉证书、任职证明等纸质材料一式一份,电子版发送至学院邮箱alberta@wmu.edu.cn。
2. 学院评审委员会对材料进行审定并确定获奖名单,并在学院官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3. 经公示后报送计划财务处。
4. 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,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,处理结果以适当形式送达学院和研究生本人。
第七条 发表在黑名单、预警期刊上的论文不得作为研究生申请学位、评奖评优、项目申报等方面的业绩材料(以论文录用发表时学校预警及风险期刊的最新目录为依据,《预警期刊清单抄告单》 (温医大办第2152号)、《关于调整《温州医科大学预警及风险期刊目录》的通知》(温医科[ 2023 ] 6号))。
第八条 “联培菁英计划”获得者若成功进入第二阶段联合培养并注册加方学籍,原则上不再重复享受我院的“国际交流奖助学金”资助。具体规定详见《温州医科大学阿尔伯塔学院研究生国际交流奖助学金管理办法》(温医大阿〔2023〕9号)第六条的相关表述。
第九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由阿尔伯塔学院负责解释。
温州医科大学阿尔伯塔学院
2024年3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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