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中文  |  EN  |  联系
管理制度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管理制度 >> 相关政策 >> 正文
相关政策
  • 温州医科大学阿尔伯塔学院2023硕士研究生

    联培菁英计划第二、三学年奖学金实施细则


    第一条 为吸引英语能力突出、具备国际化竞争力优秀学子报考学院,鼓励更多在校生赴国(境)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交流学习,加强学业科研能力提升,接受优质中外合作办学教育,培养具有国际视野、通晓国际规则、具备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,学院设立“联培菁英计划”。

    第二条 本细则的基本依据是温医大办第2239号抄告单《阿尔伯塔学院硕士项目“联培菁英计划”有关事宜》的文件精神。

    第三条 评选对象

    该细则适用于阿尔伯塔学院2023进入“联培菁英计划”的硕士研究生。

    第四条 评选时间

       第二、三年每学年九月初。

    第五条 评选规则

    1. 每学年参照《温州医科大学综合素质测评办法(试行)》(温医大研文件〔202225号)相关规定,向学院提交综合素质测评内容,并由学院研究生项目评奖评优工作小组通过会议讨论,综合决定最终获奖等级: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人数为总人数的25%10 万元(人民币)/年·生;二等奖学金获得者人数为总人数的 25%8 万元(人民币)/年·生;三等奖学金获得者人数为总人数的50%6 万元(人民币)/年·生。

    2. 第二学年的学业素质评定(F2)以第一学年的学业成绩为基础;第三学年以第二学年的学业成绩进行评定,若部分“联培菁英计划”获得者在该学年未能进入加方的联合培养阶段,则F2成绩为0

    第六条 评审程序

    1. 由学生本人填写《奖学金申请表》并自行估分提交至学院教学办,提供佐证材料如课程成绩单、科研业绩的各类成果证明、荣誉证书、任职证明等纸质材料一式一份,电子版发送至学院邮箱alberta@wmu.edu.cn

    2. 学院评审委员会对材料进行审定并确定获奖名单,并在官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

    3. 经公示后报送计划财务处

    4. 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,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,处理结果以适当形式送达学院和研究生本人。

    第七条 发表在黑名单、预警期刊上的论文不得作为研究生申请学位、评奖评优、项目申报等方面的业绩材料(以论文录用发表时学校预警及风险期刊的最新目录为依据,《预警期刊清单抄告单》 (温医大办第2152号)、《关于调整《温州医科大学预警及风险期刊目录》的通知》(温医科[ 2023 ] 6号))。

    第八条 联培菁英计划获得者若成功进入第二阶段联合培养并注册加方学籍,原则上不再重复享受我院的国际交流奖助学金资助具体规定详见《温州医科大学阿尔伯塔学院研究生国际交流奖助学金管理办法》(温医大阿〔20239号)第六条的相关表述

   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阿尔伯塔学院负责解释。



    温州医科大学阿尔伯塔学院

    2024年3月     




    附件:

    2024[4]发文 2023级硕士研究生“联培菁英计划”第二、三年奖学金评定细则.pdf

电话: 0577-86689780
邮箱: alberta@wmu.edu.cn
传真: 0577-86689700
地址: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生物医药科研楼北一楼

Copyright © 温州医科大学阿尔伯塔学院 浙ICP备12004924号